報名考試注意事項
※ 登錄
1. 單位收件截止日:以單位公告為準。登錄各項文件一律正本填寫,勿用廢紙。
2. 總公司收件截止日:壽險-每週星期三,產險-每週星期三
公會登錄完成日:
1. 單位收件截止日:以單位公告為準。登錄各項文件一律正本填寫,勿用廢紙。
2. 總公司收件截止日:壽險-每週星期三,產險-每週星期三
公會登錄完成日:
- 壽險-每週三登錄。一般登錄:三至七天工作天。
- 產險-每週三登錄。七個工作天。
- 連結至壽險公會登錄字號查詢
- 連結至產險公會登錄字號查詢
◎ 壽險及產險教育訓練時數及換證:
一、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
(一)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二)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者,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亦同。
(三) 本會業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第2像訂定「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通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四) 第一至五年度教育訓練之計算,係以業務員初次辦理登錄日期為準;若註銷、停止招攬或撤銷等異動再辦理登錄(以下簡稱為再登錄)者,間隔期間在一年(含)以上者,其教育訓練年度之計算以再登錄日期為準重新計算。
(五)有關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及時間依下列規定辦理:1.第一年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至少三十小時九種課程。2.第二年至第五年計有十二種課程,每年至少排定十二小時。人身保險業務員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如下:
一、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
(一)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二)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者,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亦同。
(三) 本會業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第2像訂定「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通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四) 第一至五年度教育訓練之計算,係以業務員初次辦理登錄日期為準;若註銷、停止招攬或撤銷等異動再辦理登錄(以下簡稱為再登錄)者,間隔期間在一年(含)以上者,其教育訓練年度之計算以再登錄日期為準重新計算。
(五)有關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及時間依下列規定辦理:1.第一年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至少三十小時九種課程。2.第二年至第五年計有十二種課程,每年至少排定十二小時。人身保險業務員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如下:
(六) 參加教育訓練且成績合格之業務員由壽險公司存檔備查,各所屬公司應定期彙整將業務員完成各年度教育訓練情形通報工會,若業務員於申請再登錄時,未依規定完成各年度之教育訓練者,將無法順利辦理再登錄。因此,業務員於登錄後應主動向所屬公司洽詢各年度教育訓練課程之開課時間,並參加訓練以維護自身權益。經紀人公司及代理人公司所屬之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且成績合格者由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彙總存檔備查,並定期彙整通報壽險公會。
二、財產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
(一)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二)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者,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不合格者,亦同。
(三)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二調暨產險公會(以下簡稱本會)業務員管理委員會組織簡則第二條。訂定本要點。
(四)財產保險業務員自登錄後一年內,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三十小時,第二年起,每年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十二小時,由公司發給訓練合格證明。財產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如下:保險實務、保險行銷、保險法規、財產保險專業科目(包括保險單條款、承保理賠須知、洗錢防制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三、換證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9條,業務員登錄證有效期間為5年,應於期滿前辦妥煥發登錄證手續,未辦妥換發登錄證手續,未辦妥前不得為保險之招攬。據此,請注意您的登錄是否已屆五年,若已屆滿,應儘速向所屬公司申請辦理換證。
(一) 產壽險未換證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規定,予以3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二) 產壽險未換證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9條規定,自即日起不得為保險之招攬。
(三) 產壽險不參加教育訓練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規定,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
二、財產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
(一)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2條,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二)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者,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不合格者,亦同。
(三)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二調暨產險公會(以下簡稱本會)業務員管理委員會組織簡則第二條。訂定本要點。
(四)財產保險業務員自登錄後一年內,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三十小時,第二年起,每年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十二小時,由公司發給訓練合格證明。財產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如下:保險實務、保險行銷、保險法規、財產保險專業科目(包括保險單條款、承保理賠須知、洗錢防制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三、換證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9條,業務員登錄證有效期間為5年,應於期滿前辦妥煥發登錄證手續,未辦妥換發登錄證手續,未辦妥前不得為保險之招攬。據此,請注意您的登錄是否已屆五年,若已屆滿,應儘速向所屬公司申請辦理換證。
(一) 產壽險未換證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規定,予以3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二) 產壽險未換證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9條規定,自即日起不得為保險之招攬。
(三) 產壽險不參加教育訓練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規定,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